近日
巩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鲁庄镇、回郭镇、小关镇
西村镇、杜甫路街道
......多个区域
快看有没有你家?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
小关镇南岭新村土地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1]第39号
小关镇南岭新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小关镇南岭新村集体土地4.0220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岭新村,喂养坡以西、小里脑村组道路以北。北至十三组、十四组集体土地,南至十三组、十四组集体土地,西至十三组集体土地,东至十四组集体土地,拟作为商业、住宅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小关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15日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
西村镇堤东村土地的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1]第40号
西村镇堤东村:
为实施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西村镇堤东村土地共计0.6378公顷,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堤东村,西邻工五路、南邻郑州东旺矿业有限公司。北至堤东村二组耕地;南至堤东村六组建设用地;西至堤东村二组、六组耕地;东至堤东村二组、六组建设用地。拟作为工业及绿地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西村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15日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
回郭镇李邵村土地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1]第41号
回郭镇李邵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回郭镇李邵村集体土地0.8667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李邵村,香港街以东、回郭镇污水处理厂以南。北至李邵村集体土地,南至李邵村集体土地,西至李邵村集体土地,东至李邵村集体土地,拟作为污水处理厂排水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回郭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15日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回郭镇
向阳村卢医庙村驻驾庄村土地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1]第42号
回郭镇向阳村、卢医庙村、驻驾庄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回郭镇向阳村、卢医庙村、驻驾庄村集体土地共计6.6999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向阳村、卢医庙村、驻驾庄村,纬二路以南、香港街以西、纬一路以北。北至纬二路,南至纬一路,西至驻驾庄村、向阳村集体土地,东至卢医庙村集体土地,拟作为居住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回郭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15日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回郭镇
柏峪村北杨庄村驻驾庄村土地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1]第43号
回郭镇柏峪村、北杨庄村、驻驾庄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回郭镇柏峪村、北杨庄村、驻驾庄村集体土地共计11.0331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柏峪村、北杨庄村、驻驾庄村,人民西路以南、金平街以北。北至人民西路,南至金平街,西至柏峪村集体土地,东至北杨庄村、驻驾庄村集体土地,拟作为工业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回郭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15日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
鲁庄镇鲁庄村土地的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1]第44号
鲁庄镇鲁庄村:
为实施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鲁庄镇鲁庄村集体土地0.4430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鲁庄村,鲁一路与景和路交叉西南角。北至鲁庄村集体土地,南至鲁庄村集体土地,西至鲁庄村集体土地,东至鲁庄村集体土地,拟作为居住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鲁庄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15日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
杜甫路街道和义里沟村土地的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1]第45号
杜甫路街道和义里沟村:
为实施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杜甫路街道和义里沟村集体土地共计0.0043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和义里沟村,该项目为城市道路桐本南路(自少府路至苏秦路)路面边角地。北至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国有土地;东至国有土地。拟作为城市道路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杜甫路街道办事处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15日
来源:巩义市人民政府网